每種疫苗的使用說明
重組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 (一)免疫程序與接種方法
1.接種對象及劑次:按 “0-1-6 個月”程序共接種 3 劑次,其中第 1 劑在新生兒出生后 24小時內接種,第 2 劑在 1月齡時接種,第 3 劑在 6月齡時接種。
2.接種途徑:肌內注射。
3.接種劑量:①重組(酵母)HepB:每劑次 10μg,無論產婦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陽性或陰性,新生兒均接種10μg的
HepB。②重組[中國倉鼠卵巢(CHO)細胞]HepB:每劑次 10μg 或 20μg,HBsAg陰性產婦所生新生兒接種 10 μg的HepB,HBsAg陽性產婦所生新生兒接種20μg的HepB。
(二)其他事項
1.在醫院分娩的新生兒由出生的醫院接種第 1 劑 HepB,由轄區接種單位完成后續劑次接種。未在醫院分娩的新生兒由轄區接種單位全程接種HepB。
2. HBsAg 陽性產婦所生新生兒,可按醫囑肌內注射 100 國際單位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同時在不同(肢體)部位接種第1 劑 HepB。HepB、HBIG 和卡介苗(BCG)可在不同部位同時接種。
3.HBsAg 陽性或不詳產婦所生新生兒建議在出生后 12小時內盡早接種第1 劑 HepB;HBsAg 陽性或不詳產婦所生新生兒體重小于 2000g者,也應在出生后盡早接種第 1 劑 HepB,并在嬰兒滿1 月齡、2 月齡、7月齡時按程序再完成 3 劑次 HepB接種。
4.危重癥新生兒,如極低出生體重兒(出生體重小于 1500g 者)、嚴重出生缺陷、重度窒息、呼吸窘迫綜合征等,應在生命體征平穩后盡早接種第1劑 HepB。
5.母親為 HBsAg 陽性的兒童接種最后一劑 HepB 后 1-2 個月進行 HBsAg和乙肝病毒表面抗體(抗-HBs)檢測,若發現 HBsAg陰性、抗-HBs 陰性或小于 10mIU/ml,可再按程序免費接種3 劑次 HepB。
(三)補種原則
1.若出生 24 小時內未及時接種,應盡早接種。
2.對于未完成全程免疫程序者,需盡早補種,補齊未接種劑次。
3.第 2 劑與第 1 劑間隔應不小于28 天,第3 劑與第2 劑間隔應不小于60 天,第3 劑與第1劑間隔不小于4個月。
皮內注射用卡介苗(卡介苗,BCG) (一)免疫程序與接種方法
1.接種對象及劑次:出生時接種 1 劑。
2.接種途徑:皮內注射。
3.接種劑量:0.1ml。
(二)其他事項
1.嚴禁皮下或肌內注射。
2.早產兒胎齡大于 31孕周且醫學評估穩定后,可以接種 BCG。胎齡小于或等于 31孕周的早產兒,醫學評估穩定后可在出院前接種。
3.與免疫球蛋白接種間隔不做特別限制。
(三)補種原則
1.未接種 BCG 的小于 3月齡兒童可直接補種。
2.3月齡-3歲兒童對結核菌素純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試驗陰性者,應予補種。
3.大于或等于 4 歲兒童不予補種。
4.已接種 BCG 的兒童,即使卡痕未形成也不再予以補種。
脊髓灰質炎(脊灰)滅活疫苗(IPV)、二價脊灰減毒活疫苗(脊灰減毒活疫苗,bOPV)
(一)免疫程序與接種方法
1.接種對象及劑次:共接種 4 劑,其中 2 月齡、3月齡各接種 1 劑 IPV,4 月齡、4 周歲各接種 1劑 bOPV。
2.接種途徑:
IPV:肌內注射。 bOPV:口服。
3.接種劑量:
IPV:0.5ml。
bOPV:糖丸劑型每次1粒;液體劑型每次2滴(約0.1ml)。
(二)其他事項
1.如果兒童已按疫苗說明書接種過 IPV 或含 IPV 成分的聯合疫苗,可視為完成相應劑次的脊灰疫苗接種。如兒童已按免疫程序完成4 劑次含 IPV 成分疫苗接種,則 4 歲無需再接種 bOPV。
2.以下人群建議按照說明書全程使用 IPV:原發性免疫缺陷、胸腺疾病、HIV 感染、正在接受化療的惡性腫瘤、近期接受造血干細胞移植、正在使用具有免疫抑制或免疫調節作用的藥物(例如大劑量身皮質類固醇激素、烷化劑、抗代謝藥物、TNF-α抑制劑、IL-1阻滯劑或其他免疫細胞靶向單克隆抗體治療)、目前或近期曾接受免疫細胞靶向放射治療。
(三)補種原則
1.小于4歲兒童未達到3劑(含補充免疫等),應補種完成3劑;大于或等于4歲兒童未達到4劑(含補充免疫等),應補種完成4劑。補種時遵循先IPV后bOPV的原則。兩劑次間隔不小于28天。對于補種后滿4劑次脊灰疫苗接種的兒童,可視為完成脊灰疫苗全程免疫。
2.既往已有三價脊灰減毒活疫苗(tOPV)免疫史(無論劑次數)的遲種、漏種兒童,用bOPV補種即可,不再補種 IPV。既往無tOPV免疫史的兒童,2019年10月1日(早于該時間已實施2劑IPV免疫程序的省份,可根據具體實施日期確定)之前出生的補齊1劑IPV,201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的補齊2劑IPV。
吸附無細胞百白破聯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TaP)、吸附白喉破傷風聯合疫苗(白破疫苗,DT)
(一)免疫程序與接種方法
1.接種對象及劑次:共接種 5 劑次,其中 3 月齡、4月齡、5 月齡、18月齡各接種 1 劑 DTaP,6 周歲接種 1 劑 DT。
2.接種途徑:肌內注射。
3.接種劑量:0.5ml。
(二)其他事項
1.如兒童已按疫苗說明書接種含百白破疫苗成分的其他聯合疫苗,可視為完成相應劑次的DTaP 接種。
2.根據接種時的年齡選擇疫苗種類,3 月齡-5 周歲使用DTaP,6-11 周歲使用兒童型 DT。
(三)補種原則
1.3 月齡-5 周歲未完成 DTaP規定劑次的兒童,需補種未完成的劑次,前 3 劑每劑間隔不小于 28天,第 4 劑與第 3劑間隔不小于 6 個月。
2.大于或等于 6 周歲兒童補種參考以下原則:
(1)接種 DTaP 和 DT累計小于 3 劑的,用 DT補齊 3 劑,第 2劑與第 1 劑間隔 1-2月,第 3 劑與第 2劑間隔 6-12 個月。
?。?span style=";padding: 0px;border: 0px;list-style: none;box-sizing: border-box;text-indent: inherit;line-height: 30px !important">2)DTaP和 DT 累計大于或等于 3劑的,若已接種至少 1 劑 DT,則無需補種;若僅接種了3 劑 DTaP,則接種 1劑 DT,DT與第 3 劑 DTaP間隔不小于 6 個月;若接種了 4劑 DTaP,但滿 7周歲時未接種 DT,則補種 1劑 DT,DT與第 4 劑 DTaP間隔不小于 12 個月。
麻疹腮腺炎風疹聯合減毒活疫苗(麻腮風疫苗,MMR) (一)免疫程序與接種方法
1.接種對象及劑次:共接種 2 劑次,8 月齡、18月齡各接種1劑。
2.接種途徑:皮下注射。
3.接種劑量:0.5ml。
(二)其他事項
1.如需接種包括 MMR在內多種疫苗,但無法同時完成接種時,應優先接種 MMR 疫苗。
2.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應間隔不小于 3 個月接種 MMR,接種 MMR后2 周內避免使用免疫球蛋白。
3.當針對麻疹疫情開展應急接種時,可根據疫情流行病學特征考慮對疫情波及范圍內的6-7 月齡兒童接種 1 劑含麻疹成分疫苗,但不計入常規免疫劑次。
(三)補種原則
1.自 2020 年 6月 1 日起,2019年 10 月 1日及以后出生兒童未按程序完成 2 劑 MMR接種的,使用 MMR 補齊。
2. 2007 年擴免后至 2019年 9 月 30日出生的兒童,應至少接種 2 劑含麻疹成分疫苗、1劑含風疹成分疫苗和 1 劑含腮腺炎成分疫苗,對不足上述劑次者,使用 MMR 補齊。
3. 2007 年擴免前出生的小于 18 周歲人群,如未完成 2 劑含麻疹成分的疫苗接種,使用MMR 補齊。 4. 如果需補種兩劑 MMR,接種間隔應不小于28 天。
乙型腦炎減毒活疫苗(乙腦減毒活疫苗,JE-L) (一)免疫程序與接種方法
1.接種對象及劑次:共接種 2 劑次。8 月齡、2周歲各接種 1 劑。
2.接種途徑:皮下注射。
3.接種劑量:0.5ml。
(二)其他事項
1.青海、新疆和西藏地區無乙腦疫苗免疫史的居民遷居其他省份或在乙腦流行季節前往其他省份旅行時,建議接種1劑 JE-L。
2.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應間隔不小于 3 個月接種JE-L。
(三)補種原則
乙腦疫苗納入免疫規劃后出生且未接種乙腦疫苗的適齡兒童,如果使用 JE-L進行補種,應補齊 2 劑,接種間隔不小于 12個月。
乙型腦炎滅活疫苗(乙腦滅活疫苗,JE-I)、A 群腦膜炎球菌 (一)免疫程序與接種方法
1.接種對象及劑次:共接種 4 劑次。8 月齡接種 2劑,間隔 7-10 天;2周歲和 6 周歲各接種 1劑。
2.接種途徑:肌內注射。
3.接種劑量:0.5ml。
(二)其他事項
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應間隔不小于1 個月接種 JE-I。
(三)補種原則
乙腦疫苗納入免疫規劃后出生且未接種乙腦疫苗的適齡兒童,如果使用JE-I 進行補種,應補齊 4 劑,第1 劑與第 2 劑接種間隔為 7-10天,第2 劑與第 3劑接種間隔為 1-12 個月,第 3劑與第 4 劑接種間隔不小于 3年。
多糖疫苗(A 群流腦多糖疫苗,MPSV-A)、A 群C 群腦膜炎球菌多糖疫苗(A 群C 群流腦多糖疫苗,MPSV-AC) (一)免疫程序與接種方法
1.接種對象及劑次:MPSV-A 接種 2劑次, 6 月齡、9月齡各接種 1 劑。MPSV-AC接種 2 劑次,3周歲、6 周歲各接種 1劑。
2.接種途徑:皮下注射。
3.接種劑量:0.5ml。
(二)其他事項
1.兩劑次 MPSV-A 間隔不小于 3 個月。
2.第 1 劑 MPSV-AC與第 2 劑 MPSV-A,間隔不小于12 個月。
3.兩劑次 MPSV-AC間隔不小于 3 年,3年內避免重復接種。
4.當針對流腦疫情開展應急接種時,應根據引起疫情的菌群和流行病學特征,選擇相應種類流腦疫苗。
5.對于小于 24月齡兒童,如已按流腦結合疫苗說明書接種了規定的劑次,可視為完成 MPSV-A 接種劑次。
6.如兒童 3周歲和 6 周歲時已接種含 A群和 C 群流腦疫苗成分的疫苗,可視為完成相應劑次的 MPSV-AC 接種。
(三)補種原則
流腦疫苗納入免疫規劃后出生的適齡兒童,如未接種流腦疫苗或未完成規定劑次,根據補種時的年齡選擇流腦疫苗的種類:
1.小于 24 月齡兒童補齊 MPSV-A劑次。大于或等于 24 月齡兒童不再補種或接種 MPSV-A,仍需完成兩劑次MPSV-AC。
2.大于或等于 24 月齡兒童如未接種過 MPSV-A,可在 3 周歲前盡早接種 MPSV-AC;如已接種過1 劑次 MPSV-A,間隔不小于 3 個盡早接種 MPSV-AC。 3.補種劑次間隔參照本疫苗其他事項要求執行。
甲型肝炎減毒活疫苗(甲肝減毒活疫苗,HepA-L) ?。ㄒ唬┟庖叱绦蚺c接種方法
1.接種對象及劑次:18 月齡接種 1劑。
2.接種途徑:皮下注射。
3.接種劑量:0.5ml 或 1.0ml,按照相應疫苗說明書使用。
(二)其他事項
1.如果接種 2劑次及以上含甲型肝炎滅活疫苗成分的疫苗,可視為完成甲肝疫苗免疫程序。
2.注射免疫球蛋白后應間隔不小于 3 個月接種HepA-L。
?。ㄈ┭a種原則
甲肝疫苗納入免疫規劃后出生且未接種甲肝疫苗的適齡兒童,如果使用 HepA-L 進行補種,補種 1 劑 HepA-L。
甲型肝炎滅活疫苗(甲肝滅活疫苗,HepA-I)
(一)免疫程序與接種方法
1.接種對象及劑次:共接種 2劑次,18月齡和 24月齡各接種1劑。
2.接種途徑:肌內注射。
3.接種劑量:0.5ml。
(二)其他事項
如果接種 2劑次及以上含HepA-I 成分的聯合疫苗,可視為完成 HepA-I免疫程序。
(三)補種原則
1.甲肝疫苗納入免疫規劃后出生且未接種甲肝疫苗的適齡兒童,如果使用HepA-I 進行補種,應補齊 2劑 HepA-I,接種間隔不小于 6個月。
2.如已接種過1 劑次 HepA-I,但無條件接種第2 劑 HepA-I 時,可接種1 劑 HepA-L 完成補種,間隔不小于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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