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關于用于實驗室診斷的A/H5型流感病毒感染的人體和動物標本保存和運輸的指導方針
標本的保存
用于病毒分離的在病毒運送介質中的標本應當保存在4oC,并且及時地運送到實驗室。如果標本能夠在2天內運送到實驗室,它們就可以在4oC下保存。否則的話應當在-70oC或低于-70oC下冷凍保存,直到它們運送到實驗室為止。必須避免重復地冷凍和解凍,以防止傳染性的損失。血清標本在4oC時大約可保存一周,長于一周應當冷凍保存在-20oC下。標本的采集和運送應當在裝有冰或液態氮的適當運送介質中。并且應當遵守標準防范措施。從病人體上采集標本時均應當采取屏障式保護措施。用于流感檢測的標本不應當用干冰保存或運送,除非它們被密封在玻璃瓶中或者用兩層塑料袋密封。如果在冷凍過程中由于瓶子的收縮而使得二氧化碳能夠接觸到標本,則它能夠快速地滅活流感病毒。
標本的運輸
標本的運輸應當遵照世界衛生組織的關于傳染性物質和診斷性標本安全運輸的指導方針(世界衛生組織,1997年)網址為:http://www.who.int/emc/pdfs/emc97_3.pdf.在標本運輸之前應當通知接收實驗室。標本在國內的運輸應當遵照每一個國家具體的詳細操作規則。已確診的或懷疑為 HPAI H5 病原體感染的人體標本,或已感染HPAI H5 的動物標本的國際航空運輸必須遵照目前的危險物品的國際航空運輸協議。 危險物品目錄詳見:# 2003年診斷性標本的運輸詳見:http: //www.iata.org/NR/ContentConnector/CS2000/SiteInterface/pdf/
cargo/dg/ Consignment_diagnostic_specimens_2003.pdf 國際航空運輸協議,2003年診斷性標本的運輸協議中,當已確診的或懷疑感染了 HPAI H5 病原體的標本被運輸是為了診斷或調查的目的時,允許它們作為聯合國3373,即“診斷性標本”來運輸。為了其它目的而運輸的標本以及用于病原體生長的培養基(見國際航空運輸協議中的定義),在必要的時候可作為聯合國2814或聯合國2900來運輸。危險物品目錄中指出所有運輸的標本(聯合國3373、聯合國2900或聯合國2814)都必須包裝三層。詳見:# 聯合國3373,為診斷性標本,應當使用質量好的包裝,從而能夠抵抗在運輸過程中受到的一般震動和負荷。包裝應當有步驟并且緊密,從而能夠防止在正常的運輸條件下,由于震動,或溫度、濕度或壓力的改變而造成的內容物的損失。最初容器裝入第二層包裝后,在正常的運輸條件,它們不會被打碎,內容物也不會泄露到第二層包裝中。第二層包裝與最后一層包裝之間應當填入適當的緩沖物質。內容物的泄露均應當不能夠損壞這些保護性的緩沖物質或者是外包裝。
對于液態標本
最初的容器應當是防漏的,并且容量不能夠超過500ml。可以在最初容器與第二層容器之間放入吸收劑。如果幾個易碎的最初容器一同放入同一個第二層容器中,它們應當單獨包裝或分開存放,從而能夠防止彼此之間的碰撞。所加入的吸收劑的量應當能夠完全地吸收最初容器中的所有內容物。第二層容器也應當是防漏的。最初容器或第二層容器應當在無泄露時可隨不低于95kpa的內分壓。最外層包裝的容量不應當超過4升。
對于固體標本
最初容器應當是不透的,內容物的量不超過500g。如果幾個易碎的最初容器同時放入同一個第二層包裝中,它們應當單獨包裝或分開存放,從而能夠防止它們彼此之間的碰撞。第二層包裝也應當時防漏的。最外層包裝的容哶不應當超過4公斤。對于巷空運輸的標本,完整包裝的外表面至少為10cm。包裝應當遵照相應的執行標準。關于定義、包裝要求、標記和標簽、伴隨文件以及制冷劑的詳細信息,請咨詢相關的部門、國際航空運輸協議指導方針、商業包裝提供者或快遞公司。( 2004-2-6)
譯自www.wh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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