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檢測收費標準
1996年發布的《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及職業病防治檢測檢驗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已逾十多年,我省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及職業病防治部門的職能、檢測檢驗方法及成本等均發生了較大變化。從2001年開始,省CDC就著手對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及職業病防治檢測檢驗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了全面清理和規范,于2009年10月完成了新的《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及職業病防治檢測檢驗收費項目和標準》(湘價費【2009】9號),并于2009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發布的《收費標準》共十四類706項,較老標準減少了156項,格式和類別與老標準基本保持不變,增加了保健食品動物功能試驗類。增加和提高了120個項目收費標準。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職業病防治機構在執行收費標準過程中可在各相關類別中查找收費項目及標準。如檢驗過程中無對應的項目可詢,可根據所使用的儀器在“儀器分析”欄中查找對應的標準。
《收費標準》全部項目均為為強制性收費項目,刪除了委托性收費條款。
強檢項目的檢測檢驗收費為事業性收費,各級疾病預防控制、職業病防治必須依照《湖南省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監測檢驗及職業病防治收費標準》規定標準執行。(質控科 胡小紅供稿)
相關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