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湖南省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一、《通知》起草的主要背景
2016年12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jīng)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強調,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關系13億多人生活環(huán)境改善,關系垃圾能不能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要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tǒng),形成以法治為基礎、政府推動、全民參與、城鄉(xiāng)統(tǒng)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類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類制度覆蓋范圍。
2017年3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關于轉發(fā)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17〕26號),文件明確提出,要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推進綠色發(fā)展的重要舉措,不斷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務,創(chuàng)造優(yōu)良的人居環(huán)境。
2017年6月12日,國管局、住建部、發(fā)改委、中宣部、中直管理局五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推進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國管節(jié)能〔2017〕180號),文件明確要求,2017年年底前,中央和國家機關及省(區(qū)、市)直機關率先實現(xiàn)生活垃圾強制分類;2020年底前,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等部門確定的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的城區(qū)范圍內公共機構實現(xiàn)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其他公共機構要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在《通知》起草過程中,重點把握三個方面要求:一是不走樣,堅決貫徹中央精神。深入學習、全面貫徹中央推進垃圾處理的有關決策部署,確保中央精神在湖南不折不扣得到落實。二是不重復,全面體現(xiàn)湖南要求。主要根據(jù)湖南的實際情況具體寫,強調講清道理、講明措施,充分體現(xiàn)各項工作舉措對推進垃圾處理的新成效。三是不偏題,聚焦解決垃圾分類難題。針對垃圾處理相關突出問題,提出了“接地氣”、能落實的具體措施。
《通知》共分總體要求、分類要求、工作要求三大板塊。
第一板塊是總體要求,由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構成。指導思想強調,要按照“全面覆蓋、提升質量、促進減量”的要求,將生活垃圾分類作為推進綠色湖南發(fā)展的重要舉措,加快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tǒng),不斷提高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水平。主要目標明確提出,2017年底前,省直機關率先實現(xiàn)生活垃圾分類;2020年底前,長沙市公共機構實現(xiàn)生活垃圾分類;其他市(州)要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創(chuàng)造優(yōu)良的辦公環(huán)境。
第二板塊是分類要求,按照“干濕分離”的原則,由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四個部分構成。這四個部分,分別從主要品種、投放收運、收運處置、投放暫存等多個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和措施。
第三板塊是工作要求,由五個部分構成,分別是:提高思想認識,加強協(xié)調配合;抓好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明確主體責任,抓好工作落實;強化資金保障,確保工作成效;總結報送進展,嚴格督促檢查。這五個部分,從工作保障、組織部署和實施操作上提出了具體辦法,確保湖南省推進黨政機關等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順利推動、圓滿完成。
轉載:湖南省機關事務局公共機構節(jié)能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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