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原則
發布時間:200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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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灰尚無特效的治療,以對癥療法處理。
發病初期:臨床休息直至熱退后一周,避免肌肉注射和手術以免癱瘓的發生或加重,肌肉疼痛者可應用止痛劑。
已發生麻痹者:將麻痹肢體置于功能位置,給以神經細胞的營養藥物如維生素B1、B12和其他有益于神經細胞的藥物,如地巴唑等。
對延髓麻痹者,注意防止呼吸道內分泌物的阻塞,必要時可做氣管切開,呼吸肌麻痹者可使用人工呼吸器。
在麻痹癥狀停止發展后,對癱瘓肢體進行按摩,同時可開展理療和針灸。
殘留麻痹畸形者可酌情進行外科矯形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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