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
於1997年國家技術監督局及衛生部批準布魯氏菌病監測國家標準(GB)規定是:
布病監測方法是通過流行病學調查,血清學檢查和病原分離。監測對象是,人間主要從事牧業、家畜飼養、屠宰,皮毛乳肉等畜產品收購加工和銷售以及畜牧獸醫和與動物密切接觸的職業人群為對象,年齡在7歲以上60歲以下者,對其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畜間主要以成年羊、牛、豬為檢疫對象,尤其是種畜;其次為犬、鹿、駱駝和馬屬動物,包括放牧、圈養、市場交易和屠宰動物,條件允許時也包括野生動物。
監測數量,人間的流行病學調查,在農區、半農半牧區,每個固定監測縣首次摸底調查人數不少于2000人,從第二年起不少于1000人;血清學檢查數第一年不少于400人,以后每年不少于200人。牧區,每個固定監測縣首次調查人數應不少于1000人,從第二年起應不少于500人;血清學檢查第一年血檢400人 ,以后每年200人。
畜間,根據布病疫區的流行菌型不同,被檢家畜種類可有所差異;國營、集體和個人飼養的家畜均應在被檢數量中占有一定比例,新引進的家畜應全部復檢;在固定監測鄉(鎮、場)家畜抽檢應按各類家畜抽檢比例要求數量,遵照隨機的原則,采用抓鬮法確定抽檢村(屯)或畜群,其抽檢面應占村(屯)或群數的1/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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