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1 質檢總局迅速部署加強中東呼吸綜合征口岸防控工作
韓國中東呼吸綜合征確診病例經深圳口岸入境廣東省惠州市后,總局高度重視,迅速部署,加強中東呼吸綜合征口岸防控工作。
一是高度重視,迅速行動。5月28日下午,接到有關通報后,總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總局黨組召開緊急會議,研究部署防控工作。29日上午,總局發出《關于切實加強傳染病疫情口岸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國質檢衛函【2015】238號),要求全國各口岸檢驗檢疫局進入緊急狀態,嚴格口岸查驗,及時妥善處置疫情,加強中東呼吸綜合征等傳染病防控。6月1日,總局召開防控工作專題會議。6月5日,再次召開黨組會議,要求更加重視疫情防控工作,繼續加大防控力度、加嚴防控措施,加強與有關部門聯系協調。6月5日下午,總局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口岸中東呼吸綜合征防控工作的通知》(國質檢衛【2015】607號),就切實加強疫情口岸防控,保障公眾健康安全提出更嚴格的要求。
二是加強督查,現場指導。總局迅速向深圳等進出境人員檢疫任務較重的口岸派出工作組,指導督查防控工作。5月29日向正在全國質檢系統開展國務院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督查的8個督查組放出通知,要求同時開展口岸疫情防控工作督查。6月2日,派出以衛生司司長為組長的工作組,再赴廣東地區現場督查督辦。
三是全力以赴,加嚴防控。要求全系統做到“五個嚴格”:嚴格口岸防控部署。各直屬檢驗檢疫局要成立中東呼吸綜合征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開展自查,查缺補漏,及時整改。密切關注疫情,把中東呼吸綜合癥疫情口岸防控作為當前工作頭等大事,認真部署和落實各項措施。嚴格重點人員檢疫查驗。通過強化健康申報、體溫監測、醫學巡查等多種方式,嚴密甄別來自疫情發生地,有旅行史、病例接觸史的重點人員,做到盡早發現可疑病例。嚴格重點交通工具檢疫。預先掌握入境交通工具航行和載客信息,對來自中東呼吸綜合征疫情發生國家/地區的直航交通工具以及報告有癥狀者的交通工具,必要時實施登交通工具檢疫。嚴格病例處置和應急保障。對口岸發現的可疑病例及其密切接觸者,按規定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對有癥狀者,如果有疫情發生國家地區旅行史和中東呼吸綜合征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觸史,轉交指定醫院診治。對可能被病毒污染的環境嚴格實施衛生處理。認真做好口岸防控設施設備和應急五儲備等應急保障。嚴格口岸疫情宣傳教育。在各口岸及國際旅行衛生保健中心開展宣傳活動,向入出境人員宣傳中東呼吸綜合征的相關知識,增強出入境人員主動、如實申報旅行健康情況的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范意識,同時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四是加強協作,部門聯動。要求口岸檢驗檢疫部門做到與四個方面聯動:加強與衛生計生部門的協調聯動,對可疑病例有關信息,尤其是聯系方式、下一站目的地,立即報告并通報當地衛生計生部門;加強與地方政府的協調聯動;加強與口岸部門的協調聯動;加強與專家及技術檢測部門的協調聯動,形成聯防聯控機制。特別是加強與衛生計生、宗教等部門聯防聯控,做好赴沙特朝覲人員中東呼吸綜合征疫情防控工作。自5月28日以來,全國口岸已排查韓國入境的有癥狀人員6例,均已移交衛生計生部門進一步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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