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處置指南(2012年版)》正式發布
為規范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的處置和管理,提高各級機構對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的處置能力,有效控制疫情的傳播、蔓延,保障公眾健康和公共衛生安全,衛生部委托我中心制定了《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處置指南(2012年版)》(以下簡稱《指南》),并于2012年12月7日由衛生部辦公廳正式下發。
《指南》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較之前使用的《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報告及調查處理指南(試行)》更具有敏感性及工作指導性。《指南》在結構上更符合流感暴發疫情處置的流程,由總則、暴發疫情相關定義、暴發疫情的發現與報告、暴發疫情的調查、疫情控制、疫情評估與總結、組織管理七個部分組成,各部分內容簡潔明了、指導性更強。《指南》增加了“總則”,明確制定了指南的目的和適用范圍,即適用于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機構及發生流感樣病例暴發疫情的單位開展未達到突發事件標準的流感暴發疫情處置工作。疫情報告標準更具體化,明確了1周內同一學校、幼托機構或其他集體單位出現10例及以上流感樣病例的事件經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核實后立即通過“中國流感監測信息系統”報告疫情事件的相關信息。《指南》不僅優化暴發疫情相關信息的收集內容,還增加了疫情采樣及檢測結果統計、流感重癥和死亡病例個案調查。
該《指南》的發布對指導各地進一步做好流感暴發疫情的應對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傳染病預防控制處
彭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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